-
【日記】舊物憶事2009年02月12日
版权声明: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
http://abe.oda.blogbus.com/logs/35101572.html
我今天從三層的架子上把舊衣服拿下來整理,衣服旁還有少量雜物,我打算把一部份丟掉。我愈拿下的多便愈了解到大概八年前、大概兩三年前和現在的我的興趣有何不同。從前我喜歡色彩柔和的衣服,或看下去感覺很夏天水感的衣服,而從五年前我迷上陰陽師、日劇起,開始多了那一件鮮紅色、繞白邊的上衣。到再然後,我不再喜歡藍和緣色這種中庸的色彩,我愛上了能帶給人鮮明的印象的衣服,至此家中粉紅或紅的衣服也多了起來。
眼光方面,從前我會看上一些不突亢地閃耀,有如暗暗地起革命的設計,例如黑帶銀框遊客區手錶、那顆橙石閃得特別耀的銀頸鏈等。我從前比較能看得出別人的設計中的細心之處,所以一件平常的襯衫只在胸口多了個有接鏈的袋之類,我便會想要它。那件東西特別小巧、巧妙、順眼,我也喜歡。我關心的盡是一些細微但實在的優點,而不要求「盲都睇得倒」、「雞乸咁大隻字」的優點。這時候我的選物方式比較自我獨行(就是說其他人不一定喜歡)。之後幾年,我因日劇而喜歡上彩明的感覺,想法有點偏離本地人,再加上緊張度也升了級,於是我不太着眼於小處。
其實社會的潮流也在變,如果以前算是「色彩繽紛」和拼湊,那麼現在就算是「直」,是以實用為主流又或有些少冷冰材質感。
嗯好,從這堆物品翻出來的一副太陽眼鏡跟一對鏡片、一個叮噹牙擦套、一套叮噹餐具、一個手提風扇,可以拿出來現用,部份衫加上書保存,其餘可以丟了,雖然只是一小袋。
真的是呢!隨着思想的改變,便連家中的物品都在變,是自己的物品的話,你只要看一看它,便會明白以前自己怎樣想,現在自己怎樣想,所以留下若干不多的舊物也是一件好事。
啊,雖然我是這麼說,不過下一次我還要再整理另外兩大袋舊衫拿去丟,好省點兒空間。放了我的「婚紗相」的那個箱子我也要開箱檢查,看看有否無價值的垃圾在內。随机文章:
【日記】純樸的鄉下人 2006年01月24日【日記】惠陽淡水遊學記 2006年01月15日【日記】《老死》(謝謝林夕作的詞) 2006年01月08日【歌詞】海猿的Ocean(下) 2005年08月22日【日記】不停聽小田和正 2005年07月15日
收藏到:Del.icio.us







